妊娠期间,孕妇应动静相随,劳逸结合。适度的活动能使肢体舒展,气血流畅,有利胎儿正常生长发育及顺利分娩。正如明代万全《万氏妇人科·胎前》说:“妇人受胎之后,常宜行动往来,使血气通流,百脉和畅,自无难产。若好逸恶劳,好静恶动,贪卧养骄,则气停血滞,临产多难。”指出了妊娠期间过于安逸、缺少活动的危害性。同时,孕妇也不可过劳,不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剧烈的体育运动,以免损伤胎元,引起流产或早产。
孕妇应当动静相兼,劳逸结合,在妊娠的不同时期有所侧重。一般说来,妊娠l~3月应适当静养,谨防劳伤,以稳固其胎;4~7个月可增加活动量,以促进气血流行,适应胎儿迅速生长的需要;妊娠后期只能做较轻的工作;足月之后,以静为主,安待分娩,每天可安排一定时间的散步;有条件的话,分娩前两周尽量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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