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关节及肢体畸形是由于遗传、后天发育、损伤、疾病等不同原因,造成骨关节及肢体缺陷、缺如、变形,引起外观畸形和(或)功能障碍的疾病。通常临床上分为先天性畸形和后天获得性畸形。
【病因病理】
1.先天性畸形 一般是在胚胎发育、妊娠或出生时,由于遗传因素或母体妊娠因素的影响使骨关节发生变形或缺陷,产生畸形及功能障碍。其种类很多,形成原因复杂,有些至今不完全明确。
2.后天获得性畸形 临床上较常见,多由于外部原因引起。
(1)产伤 指胎儿在分娩过程中受到不良的物理刺激而造成骨骼、肌肉系统损伤而形成畸形。如产道先天性狭窄对胎儿过度挤压、产钳不合理使用等。
(2)不良习惯 多见于在生长发育期间,不良的生活习惯及姿势长期作用而引起的骨关节及肢体畸形。
(3)环境因素 指有害的物理、化学刺激及饮食、环境因素影响造成的骨关节及肢体畸形。如大骨节病、氟骨症。
(4)疾病因素 骨与关节的代谢性及免疫性疾病造成的畸形,如类风湿关节炎造成的手指畸形、强直性脊柱炎造成的驼背畸形。
(5)创伤 骨折、脱位、软组织损伤后出现的局部畸形,大多数可随治疗而消失,少数可遗留畸形,如骨折畸形愈合、关节强直。也可在创伤后影响正常骨骼发育而出现畸形,如小儿肱骨髁上骨折出现肘内翻畸形。
【诊断】
骨关节及肢体畸形是诊断的主要依据,但需结合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以做出明确诊断。
【治疗】
多数骨关节及肢体畸形通过早期、积极、有效的治疗可以纠正。如果未能早期发现或进行恰当的治疗,其病理变化将会继续发展,并引起许多继发改变,给治疗增加困难,甚至需要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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