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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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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药

西药具有缓解症状、起效迅速的特点。由于西药大都是化学合成药物,具有较明显的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因此,临床应用时要了解其作用机理、毒副作用,严格掌握其适应证、禁忌证以及注意事项。临床常用的有非甾体类止痛药、糖皮质激素、抗生素、抗结核药、抗骨质疏松药以及免疫抑制剂等。

(一)非甾体类抗炎止痛药

非甾体类抗炎止痛药属于解热镇痛药,是治疗疼痛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在药理作用上具有共同的特性,即有解热、镇痛、消炎和抗风湿作用。它们起作用的共同基础是抑制前列腺素(PG)的生物合成。根据化学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许多类,如乙酰水杨酸盐类、非乙酰基水杨酸盐类、非水杨酸盐类等。

1.作用机理和临床应用

1)镇痛作用  对钝痛有效,其止痛的作用部位主要在外周。主要是通过抑制炎症部位PG合成,阻抑致炎化学物质(组织胺、缓激肽、5-羟色胺)对痛觉感受器的致痛作用。临床多用于治疗各种关节炎和躯体各种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和肌肉疼痛、手术后疼痛等。

2)抗炎、抗风湿作用  有较强的抗炎、抗风湿作用,与其抑制炎症组织PG合成减少有关。临床用于风湿和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可缓解症状,但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

2.毒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非甾体类抗炎止痛药对人体有不同程度而又相似的毒副作用。其毒副作用发生率为30%~50%,其中20%的患者需要停药,有的甚至后果严重。

1)胃肠道  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诱发和加重溃疡、穿孔和出血等。凡有消化道疾患者最好避免使用或慎用。在用药过程中均应禁酒。

2)神经系统  有头痛头晕、嗜睡、精神障碍等,严重者可出现精神错乱、昏迷惊厥等。凡有抑郁、焦虑等精神障碍者均应慎用。

3)血液系统  产生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因此,对造血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4)长期使用可见不同程度的肝、肾毒性  如急性重型肝炎、急性肾衰等。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对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或禁用。

(二)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是许多结缔组织疾病的一线药物,但非根治药物。临床常用的有可的松、氢化可的松、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等。

1.作用机理和临床应用  糖皮质激素通过受体发挥作用,其受体一个位于中枢神经,以调节激素的昼夜活动规律,另一个位于各种体细胞内,具有强大而快速的抗炎和调节代谢作用,小剂量对糖、蛋白质等代谢的影响属于生理效应,大剂量则产生多方面的药理作用,如“四抗”作用(抗炎、抗过敏、抗毒素、抗休克)等。由于激素具有免疫抑制和抗炎作用,是自身免疫性疾病的首选药物。骨科临床上常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在足量的抗生素配伍下可用于严重的中毒性感染;在早期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同时,短程的糖皮质激素可用于多种结核病的急性期;早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抢救休克,均可取得明显效果。

2.毒副作用和注意事

1)长期大量使用激素,可引起肌肉萎缩,并能增加钙磷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多见于儿童、绝经期妇女和老年人,甚至可产生自发性骨折。应注意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等。

2)用药不当,可诱发或加重感染、溃疡出血、穿孔以及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精神障碍等。

3)用药超过7天者,不可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或在停药前给予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

4)应用激素时要注意有无禁忌证;凡能用其他疗法控制症状者,应避免使用激素。

5)妊娠早期使用可影响胎儿发育或引起胎儿畸形,孕妇应慎用或禁用。

6)在用法上,近年来多采用每日上午(8点)1次给药法。

(三)抗生素

抗生素的发明与应用在医学史上曾经有划时代的意义,对防止感染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随着新抗生素的不断问世,滥用现象与招致的种种副作用已日渐严重。一味依赖抗生素,不但感染无法控制,还将招致耐药菌群的产生、微生物生态失衡以及其他毒副作用。抗菌药不能取代骨外科处理,更不能依赖药物而忽视无菌操作,这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1.临床常用抗生素及其作用  根据抗生素不同的作用机制,临床可分为干扰细菌细胞壁合成的抗生素、作用于细胞核糖体而影响蛋白质合成的抗生素、作用于细菌RNA和DNA的抗生素、抑制细菌代谢和合成的抗生素等。

1)干扰细菌细胞壁合成的抗生素  

①青霉素类:青霉素类抗生素经常应用于肌肉骨骼系统的感染。临床医生最常用的几类青霉素包括天然青霉素、氨基青霉素、耐霉青霉素等。所有青霉素类抗生素主要的不良反应是过敏反应。

②β-内酰胺酶抑制剂:克拉维酸、舒巴坦、三唑巴坦是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产生β-内酰胺酶的有效抑制剂,临床已被用于对抗许多重要的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等)所产生的β-内酰胺酶。目前临床上已经有克拉维酸与阿莫西林、舒巴坦与氨苄西林等联合制剂。

③头孢菌素:第一代头孢菌素包括头孢噻吩、头孢匹林、头孢拉定、头孢唑啉等,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活性,是临床用于葡萄球菌感染(包括骨髓炎)的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有头孢西丁、头孢呋辛等,对革兰阴性菌的抗菌活性比第一代头孢菌素略强;第三代头孢菌素主要有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他啶等,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比,第三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菌的抗菌活性较弱,但对肠杆菌属抗菌活性较强;第四代头孢菌素以头孢吡肟为代表,对需氧革兰阳性菌以及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在内的革兰阴性菌有很好的抗菌活性。

④万古霉素:万古霉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肠球菌属有很好的抗菌属性。

2)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抗生素

①克林霉素:克林霉素对包括骨组织在内的许多组织有很好的穿透力,还可以进入到脓液中,尤其对脆弱拟杆菌属有很高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球菌和链球菌也有抗菌活性。

②大环内酯类:其代表药物是红霉素。这类药物作用于细菌核糖体,是细菌抑制剂,是非常安全的药物。新型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在低浓度就可以抑制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的感染。这两类抗生素对嗜血流感杆菌、细胞内鸟型分枝杆菌和其他典型的分枝杆菌有更强的作用。

③氨基糖苷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包括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是治疗需氧革兰阴性菌的基本药物。

3)作用于细菌RNA的抗生素  利福平对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有广泛的抗菌活性,是已知的对葡萄球菌活性最强的药物,但是对大多数革兰阴性菌的抗菌作用逊于氨基糖苷类。联合使用其他敏感抗生素可降低细菌对利福平的耐药性。利福平和半合成青霉素联合使用已经用于治疗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骨髓炎等。

4)作用于细菌DNA的抗生素  喹诺酮类抗生素已有四代。第一代用于尿路感染;第二、第三、第四代可以用于治疗包括骨髓炎在内的肌肉和骨骼系统的感染。第二代喹诺酮类抗生素包括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在血清、组织、尿路中有足够的浓度,可以有效地抑制革兰阴性菌;第三代喹诺酮类抗生素包括左氧氟沙星、司帕沙星,对链球菌属有很强的抗菌活性,还能有效地抑制多属革兰阴性菌;第四代喹诺酮类抗生素如曲伐沙星,与第三代喹诺酮类抗生素有相同的抗菌谱,但对厌氧菌也有很好的抗菌活性。需要说明的是青少年患者不应使用喹诺酮类抗生素,因为在研究中发现喹诺酮类抗生素可以改变小狗的骨组织发育。

5)抑制细菌代谢的抗生素  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是氧苄嘧啶和磺胺甲基异恶唑的联合制剂,比任意一种单独使用都具有更高的抗菌活性。对需氧革兰阳性菌一直保持敏感,临床上可用于骨髓炎的抑制治疗。所有磺胺制剂均有多种副作用,包括胃肠道反应及过敏反应。

6)抑制细菌合成的抗生素  甲硝唑是一种治疗厌氧菌感染的便宜而有效的药物。这种抗生素可被诱导形成一种有毒的氧基,从而抑制细菌的合成。甲硝唑对所有的厌氧菌都有效,而且吸收良好,可穿透组织和脓液。

2.临床选择和使用依据

1)根据细菌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使用抗生素的目的是抗菌,其基本选择的药物需针对病原种类。因此,理想的方法是及时地收集有关体液、分泌物,进行微生物检查和药物敏感试验,以此来选择或调整抗菌药物品种。一旦病原菌被分离并行抗生素敏感试验,应根据结果对初始的抗生素使用方案进行调整。

2)根据经验用药  药物敏感检查常需要一定的设备和时间,而药物的最佳疗效是在感染的早期,为此还需要经验性用药。经验来自对有关感染类型和医院内细菌敏感方式的认识。

①结合感染部位:临床医生应熟悉身体不同部位及其邻近组织的常驻细菌,皮肤、皮下组织的感染以革兰阳性球菌居多,如链球菌、葡萄球菌等;腹腔、大腿根部感染则以肠道菌群包括厌氧菌为多见。

②根据局部情况:如链球菌感染,炎症反应较明显,扩散快,易形成蜂窝织炎,脓液稀薄或为血性;葡萄球菌感染时化脓性反应较明显,脓液稠厚,易有灶性破坏;绿脓杆菌感染时,敷料易见绿染,与坏死组织共存时有霉腥味;厌氧菌感染时因蛋白分解、发酵,常有硫化氢、氨等特殊臭味,有些厌氧菌有产气作用,可致皮下气肿。

③结合病情:病情急剧,较快发展为低温、白细胞减少、低血压、休克者,以革兰阴性杆菌感染为多;病情较缓,以高热为主、有转移性脓肿者,以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居多;病程迁延,持续发热,口腔黏膜出现霉斑,对一般抗生素治疗反应差时,应考虑真菌感染。据此,分别选择各种对该细菌敏感的抗生素。

3)根据组织分布  临床现用的药物敏感试验,都是以血清中的有效抑菌浓度为标准,并不反映不同组织中的有效浓度,所以,还应根据药物在组织中的分布能力进行选择。如头孢菌素在骨与软组织中的弥散作用较好,常用于骨与软组织的感染;浆膜腔、滑液囊等部位,抗生素浓度一般只为血浆浓度的一半,应用抗生素应适当增加用量;氨苄青霉素可进行“肝肠循环”,在胆道无阻塞的情况下,胆汁浓度可达到血清浓度的数倍,多用于胆道感染等;感染灶如在颅内,要选用穿透血脑屏障的药物。

4)根据不良反应  各种抗生素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和并发症,临床应用时也要根据抗生素的不良反应选择和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和红霉素有着最安全的使用记录。其他抗生素可引起并发症和毒副作用,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引起耳聋,使用磺胺类药物超过6个月可使胆红素与白蛋白分离而引起核黄疸症,四环素可引起小儿骨发育障碍并能造成孕妇胰腺炎和肝功能紊乱,甲硝唑是兔的致癌物,喹诺酮类抗生素可改变生长期动物的软骨生长等,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慎重选择抗生素。

此外,抗生素的应用剂量一般按体重计算,还要结合年龄和肾功能以及感染部位综合考虑。对危重和全身感染,应选择静脉给药;对多菌群感染还要联合用药,较好的组合是第三代头孢菌素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必要时加抗厌氧菌的甲硝唑。一般情况下,可单用者不联合,可用窄谱者不用广谱,还应考虑到药源充足、价格低廉、有效。抗生素一经使用,就要密切注意其毒副作用,如过敏性休克、剥脱性皮炎、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的障碍,特别要注意长期使用抗生素可引起的菌群失调,避免“敢用,不敢停”的弊端。

3.抗生素的疗程  抗生素的疗程是根据肌肉骨骼系统感染的类型来确定的。在所有肌肉骨骼系统感染中,蜂窝织炎和丹毒需要抗生素治疗的时间最短,10~14天,当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时可改为口服给药;化脓性关节炎通常是在穿刺、关节镜或切开术后肠外途径持续应用抗生素2~3周;对于骨髓炎一般是在最后一次彻底清创术后使用肠外途径抗生素治疗3周;糖尿病骨髓炎的抗生素疗程取决于骨科治疗的情况,当不能进行骨科治疗时,可给予长期口服抗生素来控制感染,如可进行骨科治疗时,可在清创术后给予4~6周的抗生素;如果整个受到感染的骨组织被完整切除,可在术后给予2周的抗生素治疗以消除残存的软组织感染,如部分切除受感染的骨组织,可给予抗生素治疗4~6周,如在远离感染部位进行截肢术可给予短期抗生素治疗,一般为3天。

(四)抗结核药物

抗结核药物是针对结核杆菌感染的特殊抗生素,对控制结核病起决定性作用,合理化疗可消灭病灶内的细菌,最终达到痊愈。

1.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原则

1)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  所谓早期是指早期治疗患者,一旦发现和确诊后应立即给药治疗。对活动性病灶早期使用抗结核药物可发挥最大的杀菌或抑菌作用。联合是指根据病情和抗结核药物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以上的药物可增强与确保疗效。联合用药比单一用药使耐药菌减少,效果较单药更佳。适量是指根据不同的病情和不同的个体,规定不同的给药剂量。药量不足,组织内药物难以达到有效浓度,且细菌易产生继发性耐药,药量过大则易产生不良反应。规律是指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方法,有规律地坚持治疗,不可随意更改或无故随意停药,亦不可随意间断用药。全程是指患者必须按照方案所确定的疗程坚持治满全程,短程化疗通常为6~9个月。一般而言,按照上述原则规范治疗,疗效可达98%以上,复发率低于2%。

2)抗结核药物与结核杆菌  常规用量的异烟肼和利福平在细胞内外均能达到杀菌作用,被称为全杀菌剂。链霉素和吡嗪酰胺亦是杀菌剂,但链霉素在偏碱的环境中才能发挥最大作用,且很少渗入吞噬细胞,对细胞内结核杆菌无效,吡嗪酰胺虽可渗入吞噬细胞,但仅在偏酸的环境中才有杀菌作用,故两者只能作为半杀菌剂。乙胺丁醇、对氨基水杨酸钠等均为抑菌剂,常规剂量时药物浓度均不能达到最低抑菌浓度(MIC),加大剂量则容易发生不良反应。

2.抗结核药物及其特点  理想的抗结核药物具有杀菌、灭菌或较强的抑菌作用,毒性低、不良反应少,价廉、使用方便、药源充足;经口服或注射后能在血液中达到有效浓度并能渗入吞噬细胞,疗效迅速而持久。

1)异烟肼(isoniazid,H)  其作用主要是抑制结核杆菌DNA的合成并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常用剂量为成人每日300mg,一次口服;小儿每日5~10mg/kg。具有杀菌力强、可以口服、不良反应少、价廉等优点。常规用量很少发生不良反应,偶见周围神经炎、兴奋或抑制、肝脏损害(血清丙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等。

2)利福平(rifampin,R)  是广谱抗生素,其杀灭结核杆菌的作用机制是抑制菌体的RNA聚合酶,阻碍mRNA合成,常与异烟肼联合应用。成人每日1次,空腹口服450~600mg。利福平不良反应较轻,除消化道不适、流感证候群外,偶有肝功能损害。

3)链霉素(streptomycin,S)  为广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结核杆菌有杀灭作用,能干扰结核杆菌的酶活性,阻碍蛋白合成。常用剂量为成人每日肌肉注射1.0g(50岁以上或肾功能减退者可用0.5~0.75g),妊娠妇女慎用。链霉素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对第8对颅神经损害,表现为眩晕、耳鸣、耳聋,严重者应及时停药,肾功能损害者不宜使用。其他过敏反应有皮疹、药物热等。

4)吡嗪酰胺(pyrazinamide,Z)  能杀灭吞噬细胞内、酸性环境中的结核杆菌。常用剂量为每日1.5g,分3次口服。偶见高尿酸血症、关节痛、胃肠不适及肝损害等不良反应。

5)乙胺丁醇(ethambutol,E)  对结核杆菌有抑制作用,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连用时,可延缓细菌对其他药物产生的耐药性。常用剂量为25mg/kg,每日1次,口服,8周后改为15mg/kg。其优点是不良反应甚少,偶有胃肠不适。

6)对氨基水杨酸钠(sodium para-aminosalicylate,P)  为抑菌药,与链霉素、异烟肼等抗结核药联用,可延缓结核杆菌对其他药物发生耐药性。常用剂量为成人每日8~12mg,分2~3次口服。不良反应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饭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3.抗结核药物的疗程

1)短程化疗方案  目前临床广泛采用,是必须包括两种杀菌药物,联合应用异烟肼和利福平或加用链霉素,连用6~9个月,具有较强的杀菌和灭菌作用。过去常规采用的12~18个月的所谓“标准”化疗,因疗程过长,许多患者不能完成,疗效反而受到影响。

2)两阶段用药  在开始的1~3个月,每天用药(强化阶段),以后每周3次间歇用药(巩固阶段),其效果与每日用药相同,并且有利于监督用药,保证完成全程化疗。两阶段用药仍应联合用药,每次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剂量可适当加大,但链霉素等不良反应较多,每次用药剂量不宜增加。

需要特别强调,在抗结核化疗全过程中督导用药非常重要。抗结核治疗用药至少半年,疗程较长,患者常难坚持。医护人员应按时督导用药,加强访视,取得患者合作以保证全程治疗和疗效。

(五)免疫抑制剂

免疫抑制剂对机体各种免疫反应具有非特异性抑制作用,现已广泛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斥反应,效果比较肯定;也常用于变态反应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疗效特别是远期疗效尚难肯定。目前临床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类的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氢化泼尼松)等,具有强大的免疫抑制和抗炎作用;抗代谢类的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等可抑制T淋巴细胞增殖;烷化剂环磷酰胺、苯丁酸氮芥以及雷公藤多苷等。

1.作用特点

1)多数免疫抑制剂对机体免疫系统的作用缺乏特异性和选择性,表现为既能抑制免疫病理反应,又能干扰正常的免疫应答反应,既能抑制细胞免疫又能抑制体液免疫。

2)免疫抑制剂对初次免疫应答反应抑制作用较强,对再次免疫应答反应抑制作用较弱。

3)免疫抑制剂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给药时间与抗原刺激时间的关系。这可能与药物干扰免疫应答反应的感应期有关。

4)不同类型的免疫病理损伤对免疫抑制剂的反应不同。

2.临床应用原则

1)自身免疫性疾病  多数免疫抑制剂尚不能有效地诱导抗原特异的免疫耐受性,只能控制疾病的症状,不能根治。加之此类药物毒性较大,长期应用易导致不良反应,故必须慎用。一般应首先采用其他防治措施,无效时再考虑应用免疫抑制剂。在各类免疫抑制剂中,应首先选择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制剂。对此类药物无效时再考虑改用其他免疫抑制剂。近年来为提高疗效和减轻毒性反应,多倾向于合并用药,常用的合并治疗方案是肾上腺皮质激素加细胞毒类免疫抑制剂。

2)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者必须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以防止排斥反应。常用药物有肾上腺皮质激素、硫唑嘌呤、环磷酰胺及抗淋巴细胞球蛋白等。一般倾向于合并应用其中的2~3种。在出现明显排斥反应时,应短期应用大剂量,一旦控制即应减量维持,以防发生毒性反应。

3.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1)感染  由于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机体的免疫功能受到抑制,对感染的抵抗力降低,易发生细菌、病毒和真菌感染,器官移植患者更为明显。

2)致癌  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肿瘤发生率较高。可能是机体对肿瘤的免疫监护功能被抑制的结果。

3)致畸胎和不孕症  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可致生殖功能障碍,表现为妇女卵巢功能降低及闭经、男性精子缺乏或无精子症。此种不良反应尤以烷化剂和抗代谢剂最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