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治疗骨伤科疾病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曾有过辉煌的成绩,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医骨伤科手术疗法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平。随着现代骨科学的发展,手术疗法已成为治疗骨伤科疾病的重要方法之一。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对于手术的应用,遵循这样的原则:非手术治疗能解决的问题不主张手术治疗;非手术方法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够好,而手术方法可以解决的问题,采用手术治疗;需选择最有利于患者功能恢复和生命安全的手术方法;以最小的创伤为代价完成手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掌握好手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谨慎选用手术方案。在具体实施时,需要精准、低创或微创,尽可能减少手术并发症,要从整体出发,把手术当作重要的治疗步骤而不是治疗的全部,做好围手术期和康复期的各项工作,手术的目的需明确。下面介绍手术的方式。
(一)清创术
开放损伤的伤口,应及时清创处理,以减少创口感染的机会,促进伤口愈合。清创术就是处理新鲜污染创口的一种手术方法。
清创术的内容包括止血、清除异物及污染、切除失去活力的组织、清洗伤口和消毒、修复损伤的组织和器官、及早关闭伤口,以达到防止感染、修复组织、覆盖创面的目的。
清创术的过程:
(1)开放性损伤,应争取在伤后6小时以内尽快实施清创术。
(2)对于创伤较重的患者,清创前要稳定全身状态,开通静脉通道,使用有效的麻醉。
(3)保护好患肢,尤其有骨折的肢体,不能加重原有的创伤。
(4)先用肥皂水擦洗除伤口周围外的整个肢体,清除伤口周围皮肤的污垢,然后用安尔碘消毒伤口周围。
(5)用过氧化氢和生理盐水冲洗伤口三次。
(6)铺消毒巾。
(7)由浅及深,从皮肤、皮下组织、筋膜,按组织层次有序地深入,清除异物、血凝块、已损毁的坏死组织,止血。先清创,并观察创口的污染情况、组织损伤程度,以及重要的血管神经和肌腱、肌肉、骨骼等组织器官的损伤情况。
(8)污染较重者,再次消毒创面,然后进一步扩创。
(9)对挫伤皮肤边缘苍白又不出血的可切除1~2mm,但不宜切除过多。手掌及手指掌面的皮肤应尽量保留。
(10)对挫伤严重、无活力的肌肉应予以切除;手部的每条肌肉都很重要,对于仍有活性的肌肉应尽量保留观察。
(11)对神经、肌肉断裂,彻底清创后应尽量缝合;不能一期缝合者,可先用黑丝线将神经两端按原位置悬缝在一起,待伤口愈合后再行二期缝合。
(12)对无碍于肢体血液供应的小血管破裂可予以结扎;主要的血管破裂应修补或吻合,有缺损时可做自体静脉移植。
(13)对受伤严重的关节囊可切除,清创完毕后应关闭关节腔。若关节囊丧失过多,可利用邻近的软组织拼凑缝合,设法关闭关节腔,引流物应放置于关节囊外。
(14)对污染严重的开放性骨折,应用骨刮匙清除髓腔污物及游离的小骨片。
(15)污染不严重的创口,彻底清创后可做一期缝合;污染严重者,或皮肤缺损多,不能勉强一期缝合,宜先放置引流条后覆盖伤口,以便二期修复创面。
(16)对于骨折者,如估计创口干净,皮肤可覆盖,可一期进行内固定。
(17)对于骨折者,如污染严重,或皮肤缺损多,不可勉强进行内固定,可选用外固定支架固定骨折。
(二)植骨术
植骨术是利用患者自身的骨质(自体骨)或经过特殊处理的同种异体骨,移植于患者身体上指定部位的手术,主要用于治疗骨折不连接、骨缺损或关节植骨融合等。
对于治疗骨折不连接者,植骨术一般与内固定术同时进行。首先需进行植骨床的准备,清除骨折端间和植骨面上的软组织、瘢痕、软骨,并铲除最外层皮质骨,认真凿成粗糙面。如果骨折两端的髓腔已闭塞,需加以打通。然后在端面间及两端的骨面植入足够数量的松质骨条或颗粒。这些植骨材料,最好来自患者自身的松质骨,如髂骨,还有来自特制的异体松质骨。混合自体骨对异体骨植入生长有帮助。带有骨形态发生蛋白(BMP)的同种异体骨,相对于普通的同种异体骨,有较好的促进骨愈合作用。
(三)截骨术(切骨术)
截骨术是将肢体的骨折通过手术的方法截断,重新调整骨骼的位置、力线及固定,以达到改变力线、改变长度、矫正畸形等目的的手术。截骨术有楔形截骨术、旋转截骨术、移位截骨术、肢体延长术等。
截骨术一般与内固定术一起,用于骨折畸形愈合,或用于肢体的先天畸形。
行截骨术前,应根据X线、螺旋CT片准确地测定畸形的位置和角度,以及相应的截骨位置、方向和角度。截骨位置应尽量选择血液供给好、断面宽、容易愈合、含松质骨较多的部位(如干骺端)或畸形最明显的部位。截骨面应平整,两端吻合密切,并采用有效可靠的内固定和外固定,或施行骨外固定器固定,确保断端的骨愈合。
(四)截肢术
将病废的肢体在骨干切断的手术称为截肢术;如果从关节软组织处切断称为关节离断术。两者均系肢体遭受严重损毁而永久丧失功能或危及生命之时,为了保全生命、加快机体康复而采取的治疗措施。
但前者易于日后装配义肢,应用较多。因此,截肢术的平面选择、手术设计,既要照顾病情,也要考虑保留残肢的功能。
1.适应证
(1)肢体遭受严重的损伤,如无法修复的血管损伤,且伴有广泛的软组织碾挫伤。
(2)肢体有严重感染危及患者的生命时,并且难以控制者,如感染严重的气性坏疽。
(3)无法修复功能的残肢,尤其是伴有神经或血液循环障碍,以及肢体有明显的坏死者。
(4)部分肢体的恶性肿瘤宜行肢体离断或截肢术。
(5)先天性多指(趾)畸形。
2.注意事项
(1)标准截肢平面
①上肢:上臂的标准平面自肱骨髁以上,尽可能保存上臂长度。最短的截肢平面为自肩峰下12~15cm或自腋前皱襞以下10cm。前臂的标准截肢平面为前臂下端1/4以上。手部截肢时应尽可能保护掌骨与拇指,第2及第3指经掌指关节截肢时可将掌骨头切除,第3和第5指经掌指关节截肢时应保留掌骨头,以免影响手的握力。
②下肢:大腿的标准截肢平面在股骨大转子下25~30cm,最短平面在股骨大转子下15cm或耻骨弓以下10cm。小腿的标准截肢平面在胫骨上端以下20cm或自膝后面皱襞以下15cm,腓骨应比胫骨短2.5cm。最短而又有用的残肢为膝后皱襞以下7cm。
③踝及足部:Syme截肢术经两踝稍上的平面;Lisfranc截肢术经跗跖关节;跖趾关节离断术应保留跖骨,以便持重;Chopart截肢术经跗骨关节离断。
(2)皮瓣的设计 根据截肢的部位和装义肢的条件,术前必须合理地设计皮瓣的长度和大小,使缝合的瘢痕在非负重部位,以防止磨损和疼痛,并将所设计皮瓣形式用亚甲蓝描绘在截肢部位的皮肤上。上肢适用前后等长皮瓣,切口瘢痕落在肢体残端的中部。手指和腕部截肢时,应保留掌侧长肌、背侧短肌的皮瓣,利用掌侧皮瓣遮盖断端,使瘢痕落在手背侧。下肢不宜把切口安排在残端的末端,故常用前长后短的皮瓣。足部的截肢应尽量采用跖侧长的皮瓣,使瘢痕落在足部的背侧。
(3)残端缝合或敞开的选择 根据病情而定。一般对无菌切口,患肢无感染病灶和能够控制现有或潜伏感染者,采用残端缝合式截肢。当切口部位或患肢已有严重的感染和厌氧菌感染者,在截肢后不宜行断端伤口早期缝合,应暂时敞开,待炎症控制后行二期缝合。
(4)截肢术操作 按皮瓣设计画线,全层切开皮肤直达筋膜下,在筋膜下层进行游离。在皮瓣收缩的平面,一组一组地将肌肉切断,对较大的血管应做双重结扎,再行切断,对神经首先用1%~2%利多卡因做神经干封闭,再轻轻游离,适当向远端牵引后,用锋利刀片快速切断,使近侧段自然回缩。然后锯断骨骼,缝合前可斜形切除部分肌肉,使残端呈圆锥状,将前后侧或内外侧对应的肌肉用丝线缝合牵引以包住骨端;冲洗术口,放置引流胶片,缝合皮肤。如为感染伤口,则不做一期缝合,先敞开引流。
(五)人工关节置换术
人工关节置换术是用一些生物材料或非生物材料制成的关节假体替代病变的关节结构以恢复关节功能的手术。目前,人工关节置换术是治疗关节强直、严重骨关节炎、因外伤或肿瘤切除后形成关节骨端大块骨缺损等的一种有效方法。用于制作人工关节的生物医学工程材料有金属材料(如钴铬钼合金)、高分子聚乙烯、陶瓷材料、炭质材料等。人工关节置换术早在半个世纪以前国外已有临床报道,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开始用于临床。最早为人工股骨头置换术,随之相继出现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膝、肩、肘、腕、踝等关节的置换术。
下面仅介绍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和全膝关节置换术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人工股骨头置换术,一般用于高龄移位的股骨颈骨折。将骨折的股骨颈锯除,在股骨近端插入金属做的股骨柄假体,然后在近端嵌金属的股骨头(双动头),将人工的股骨头送入髋臼内,人工股骨头与患者本身的髋臼形成髋关节。具有关节活动较好、可早期下地活动等优点,但也存在感染、栓塞、并发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全膝关节置换术,常用于严重的骨关节炎、膝关节畸形、膝关节肿瘤、膝关节感染等疾病,上述疾病常导致原有关节功能的严重障碍,并出现疼痛,严重影响患者生活。以往手术治疗这些疾病常做关节融合术,融合术虽解除了关节间的疼痛,但关节毫无活动度,同时也给患者带来了生活上的不便。膝关节置换术在解除膝关节疼痛的同时,还保留膝关节一定的活动度,受到广大患者的欢迎。当然,人工膝关节置换术、髋关节置换术等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也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必须严格掌握好手术适应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手术。

免费问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