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作类型与选药 不同发作类型的患者应选择不同的抗癫痫药。发作类型诊断不准确,选药不当,是导致治疗失败的重要原因。临床主要分类及可选用的抗癫痫药列表如表21-1。
表21-1 癫痫的主要类型与可供选择的药物
癫痫的类型 | 可供选择的药物 |
单纯局限性和复杂局限性发作 | 卡马西平,拉莫三嗪,奥卡西平,左乙拉西坦,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丙戊酸 |
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 | 卡马西平,拉莫三嗪,奥卡西平,左乙拉西坦,丙戊酸,苯二氮䓬类 |
失神发作(小发作) | 拉莫三嗪,苯二氮䓬类,乙琥胺,丙戊酸钠 |
肌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 | 丙戊酸钠,左乙拉西坦,托吡酯 |
婴儿痉挛 |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类,苯二氮䓬类,丙戊酸钠 |
癫痫持续状态 | 地西泮,异戊巴比妥钠,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硫喷妥钠,水合氯醛,乙醚 |
2.用药方案的制订和执行 常用抗癫痫药都有一定不良反应甚至毒性。为了减轻不良反应,一般尽量采用单一药物治疗;剂量按体重计算,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最好能监测所用药物的血药浓度,联系疗效及副作用表现,分析并调整用药方案。当药物已用到通常的最大剂量或血药浓度已达高值,但疗效仍不佳者,应考虑换药。换药时应先加用新换药,而原用药物则应逐步减量撤出,不可突然停用。只有在多种药物单用均无良效时,或者在为了拮抗原用药物的重要不良反应时,才考虑联合用药。要避免选用作用机制相同或者不良反应相似的两种药物。合用两种或更多药物时务必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如果疗效满意,则继续治疗数年,然后根据症状及脑电图检查结果慎重考虑是否停药。如决定停药,则须逐渐减量。病程越长,用药剂量越大,用药时间越长,则减量应越慢。最少者不应少于3个月。青少年患者最好在青春期以后再考虑停药。
3.密切注意不良反应 抗癫痫药大都有不良反应,有的还比较严重,在剂量不当或因药物相互作用而致血药浓度过高时尤易发生。因此,在整个治疗期内宜高度警惕。在治疗之前须先做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以备对照之用。治疗中宜每个月复查血常规,每季度做生化检查。将此结果结合血药浓度监测结果以随时调整剂量。
4.孕妇用药问题 患癫痫孕妇的处理应特别慎重。抗癫痫药可导致死胎、畸胎或新生儿死亡率
增高。临床认为:已有2年未发作者怀孕时可慎重地停药;对仍有发作的孕妇不能停药,只能酌情减量;尽量采用单一用药;选用不良反应较小的药物,加强血药浓度监测;对于发作难以控制或多药合用者,不宜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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