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流产包括负压吸引术和钳刮术。
(一)负压吸引术
利用负压吸引原理,将妊娠物从宫腔内吸出。
1.适应证
(1)妊娠10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
(2)妊娠10周内因患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2.禁忌证
(1)生殖道炎症。
(2)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或严重的全身性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
(3)术前两次体温在37. 5℃以上者。
3.术前准备 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身及妇科检查;血或尿hCG检测、超声检查确诊;白带常规、血常规、凝血功能检查;术前测量体温、脉搏、血压。
4.手术步骤
(1)前两步与放置宫内节育器相同。
(2)探测宫腔。宫颈钳夹持宫颈前唇后,用子宫探针探测子宫屈向和深度。
(3)扩张宫颈。宫颈扩张器扩张宫颈管,由小号到大号,循序渐进,扩张到比选用吸管大半号或1号。对于精神紧张恐惧或疼痛敏感者,扩张宫颈前宜用宫颈黏膜麻醉药、宫旁阻滞麻醉或静脉麻醉。其中静脉麻醉应有麻醉医师监护,以防出现麻醉意外。
(4)吸管吸引。吸引前,进行负压吸引试验。无误后,按孕周选择吸管粗细及负压大小,负压一般控制在400~500mmHg,顺时针方向吸引宫腔1~2圈,将妊娠物吸引干净,当感到宫腔缩小、宫壁粗糙、吸管抽动有涩滞感,表明已吸净,可取出吸管。
(5)检查宫腔是否吸净。用小号刮匙轻刮宫腔,尤其注意宫底及两侧宫角部以防吸宫不全。检查吸出物有无绒毛及胚胎组织,与妊娠月份是否相符,有异常情况时应送病理检查。
(二)钳刮术
适用于妊娠10~14周,通过机械或药物方法使宫颈松软,然后用卵圆钳钳夹胎儿及胎盘,但易造成出血多、宫颈裂伤、子宫穿孔等并发症,现在多数用药物使胎儿排出后再进行清宫(详见药物流产)。
(三)手术流产并发症的诊断与防治
1.术中出血 多发生在妊娠月份较大时,主要为组织不能迅速排出,影响子宫收缩。可在扩宫后,注射缩宫素促进子宫收缩,同时尽快钳取或吸取胎盘及胚胎。
2.子宫穿孔 器械进入宫腔突然出现“无底”感觉,或其深度明显超过检查时子宫的大小,提示子宫穿孔。应立即停止手术,给予缩宫素和抗生素,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腹痛、阴道流血及腹腔内出血征象。若患者情况稳定,手术已完成,可行保守治疗;若胚胎组织尚未吸净,可换有经验的医师避开穿孔部位,也可在超声引导下或腹腔镜下完成手术。若出现内出血增多或疑有脏器损伤者,应立即剖腹探查或腹腔镜检查,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尚未进行吸宫操作者,则等待1周后再清除宫腔内容物。
3.人工流产综合反应 指受术者在人工流产术中或结束时,出现恶心呕吐、心动过缓、心律失常、面色苍白、出冷汗、头晕、胸闷,甚至血压下降、晕厥和抽搐等迷走神经兴奋症状。出现症状应立即停止手术,给予吸氧,一般能自行恢复,重者静脉注射阿托品0.5~1mg。
4.吸宫不全 宫腔内部分妊娠组织物残留,术后阴道流血时间长,血量过多或流血停止后又有多量流血,应考虑为吸宫不全,超声检查有助于诊断。如无明显感染征象,尽早行诊刮术,刮出物送病理检查,术后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伴感染者,应控制感染后再行刮宫术。
5.漏吸或空吸 确定为宫内妊娠,术中吸出物过少,尤其未见绒毛胚囊时,应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及形状,并重新探查宫腔,能及时发现问题而解决。确属漏吸,应再次行负压吸引术。若误诊宫内妊娠而行人流术者,称为空吸,吸出物未见绒毛,需将吸刮组织全部送病理检查,复查妊娠试验及超声,警惕异位妊娠。
6.羊水栓塞 羊水栓塞偶可发生在人工流产钳刮术中。
7.感染 可发生急性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治疗不及时可扩散至子宫肌层、附件、腹膜,甚至发展为败血症。
8.远期并发症 宫颈粘连、宫腔粘连、慢性盆腔炎、月经失调、继发性不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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