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所说经》也称《不思议解脱法门》即此经人法双题,也即人是一名,指《维摩诘所说经》,法为一名,指《不思议解脱》。对此人法双题,吉藏大师在《维摩诘经义疏》中说有五义:
1.法不孤起,弘之由人,故如来命文殊于异方,召维摩于他土,爰集毗耶,共弘斯教。题净名,标说教之主;辩不思议,明所弘之法也。
2.经题净名,是尊敬维摩诘其人,又标题不思议,是尊重维摩诘之法。即说不可思议解脱,则净德内充,嘉声外满,闻此人法,谁能不尊敬?
3.为了互相显教,所以是人法双题,称之为净名的原因,是因为有不可思议解脱之德,此即是以法释人。接下来说不思议。是举出此经的宗旨,题标净名是为辩明法起之因缘,所以举人来成就法(即不可思议解脱)。
4.为说明通别两种意义。标净名是为说明人别之义,题不思议辩明法之通义。这是因为:本经有两个教化之主,一是佛说,二是净名说。如果题目只有净名之人,而没有不思议之法,那么本经只能净名说,不该佛说。如果说不思议,则是含二教,所以是人法双题。
5.此经之立题。具足三业,所谓“维摩诘”是举能说之人,辩明意业;所谓“所说经”是说明口业;所谓“不思议解脱”是叙其身业。此三业次第为:先是意察机,然后对机说法,再后则是身现神通。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身业独称不可思议呢?回答是:以后贯穿于前,则三业都是相同,进一步说,身现神通,不思议事得以显现,所以偏重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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