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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首页 / 医典 / 《外科学》第10版 / 第二节 断肢(指)再植

第二节 断肢(指)再植

1963 年我国陈中伟等在国际上首次报道断肢再植(limb replantation)成功,1965 年又成功开展了断指再植(digital replantation)。时至今日,断肢(指)再植技术已相当成熟,国内外也已广泛开展。我国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长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完全性断肢(指):外伤所致肢(指)断离,没有任何组织相连或虽有受伤失活组织相连,但清创时必须切除,称为完全性断肢(指)。不完全性断肢(指):凡伤肢(指)断面有主要血管断裂合并骨折脱位,伤肢断面相连的软组织少于断面总量的 1/4,伤指断面相连皮肤不超过周径的 1/8,不吻合血管,伤肢(指)远端将发生坏死,称为不完全性断肢(指)。

断肢(指)急救 包括止血、包扎、固定、离断肢(指)保存、迅速转运。

与手外伤急救处理相同。

离断肢(指)断面应用清洁敷料包扎以减少污染。若受伤现场离医院较远,离断肢(指)应采用干燥冷藏法保存(图 62-8),即将断肢(指)用清洁的干燥无药敷料包裹,置入塑料袋中密封,再放于加盖的容器内,外周放入冰块保护。切忌将离断肢(指)浸泡于任何溶液中。到达医院后,检查断肢(指),用无菌敷料包裹,放于无菌盘中,置入 4℃冰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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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断手的保存法

适应证及禁忌证

1.全身情况  良好的全身情况是再植的必要条件。若为复合伤或多发伤,应以抢救生命为主,将断肢(指)置于 4℃冰箱内,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再植。

2.肢体损伤程度  与损伤性质有关。锐器切割伤只发生离断平面的组织断裂,断面整齐、污染轻、重要组织挫伤轻,再植成活率高。碾压伤的组织损伤严重,若损伤范围不大,切除碾压组织后将肢(指)进行一定的短缩,仍有较高的再植成活率。而撕脱伤的组织损伤广泛,血管、神经、肌腱从不同平面撕脱,常需复杂的血管移植,再植成功率较低,即使成功,功能恢复也差。

3.断肢(指)离断平面与再植时限  断肢(指)再植手术越早越好,应分秒必争,一般以外伤后6~8 小时为限。早期冷藏或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再植时限与离断平面有密切关系。断指因组织结构特殊,对全身情况影响不大,可延长至 12~24 小时。而高位断肢,因肌肉丰富,在常温下缺血 6~7 小时后,肌细胞变性坏死,释放出钾离子、肌红蛋白和肽类等有毒物质集聚在断肢的组织液和血液中,再植后,这些有毒物质进入全身引起全身毒性反应,甚至引起死亡,即再灌注损伤,故再植时间严格控制在 6~8 小时之内。

4.年龄  断肢(指)再植与年龄无明确因果关系,但老年病人体质差,经常合并慢性器质性疾病,是否再植应慎重考虑。

5.再植禁忌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再植:①合并全身性慢性疾病,或合并严重脏器损伤,不能耐受长时间手术,有出血倾向者;②断肢(指)多发骨折、严重软组织挫伤、血管床严重破坏,血管、神经、肌腱高位撕脱,预计术后功能恢复差;③断肢(指)经刺激性液体或其他消毒液长时间浸泡者;④高温季节,离断时间过长,断肢(指)未经冷藏保存者;⑤合并精神异常、不愿合作、无再植要求者。

手术原则】断肢(指)再植是创伤外科各种技术操作的综合体现,要求手术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外科基础和娴熟的显微外科技术,以确保肢(指)体再植成活。若肢(指)离断时间短,按一定顺序修复:固定骨折,修复屈、伸肌腱,吻合静脉、动脉,修复神经,闭合创口。若肢(指)体离断时间长,则在骨折固定后先吻合动脉、静脉,以减少组织缺血时间,然后修复其他组织。基本原则和程序如下。

1.彻底清创  清创既是手术的重要步骤,又是对离断肢(指)体损伤情况的进一步评估。一般分两组同时对离断肢(指)体的远近端进行清创,仔细寻找、修整、标记血管、神经、肌腱。

2.修整重建骨支架  为了减少血管神经缝合后张力,可适当修整和缩短骨骼。骨折固定要求简便迅速、剥离较少、固定可靠、利于愈合。可根据情况选用各种内固定或外固定方法。

3.缝合肌肉、肌腱  骨支架重建后,吻合血管前,在适当张力下缝合肌肉、肌腱。这样可以为血管吻合建立良好的组织床,有利于调整血管张力;同时减少对血管吻合口的刺激和影响。缝合的肌肉及肌腱以满足手的功能为标准,不必将所有的肌腱缝合。如前臂远端应缝合拇长屈肌、指深屈肌、腕屈肌、拇长伸肌、拇长展肌、指总伸肌、腕伸肌,其他肌腱可不予缝合。断指再植缝合指深屈肌腱和伸指肌腱。

4.重建血液循环  将动、静脉彻底清创至正常组织,在无张力下吻合。若有血管缺损,应行血管移位或移植。吻合主要血管如尺、桡动脉和手指的双侧指固有动脉。吻合血管应尽可能多,动脉、静脉比例以 1∶2 为宜。一般先吻合静脉,后吻合动脉。

5.修复神经  神经应尽可能一期修复。无张力状态下缝合神经外膜。若有缺损,应行神经移植。

6.闭合创口  断肢(指)再植后创口应尽可能闭合,无法闭合时可采用负压封闭技术。这一点在清创时应充分估计。皮肤缝合时,为了避免形成环形瘢痕,可采用“Z”字成形术,使直线创口变为曲线创口。若有皮肤缺损,可采用中厚或全厚皮片移植或局部皮瓣转移覆盖。

7.包扎  用温生理盐水清洗血迹,多层无菌敷料松软包扎,指间分开,指端外露,以便观察肢(指)远端血运。石膏托固定手腕于功能位,固定范围根据离断肢(指)平面,从指尖到前臂,甚至超过肘关节。

术后处理

1.一般护理  病房应安静、舒适、空气新鲜,室温保持在 20~25℃,抬高患肢使其高于心脏水平。局部用一 60W 落地灯照射,照射距离 30~50cm,这样有利于观察血液循环和局部加温,过近有致灼伤危险。卧床 10 天左右,严禁寒冷刺激。切忌病人及他人在室内吸烟,防止血管痉挛。

2.密切观察全身反应  一般低位断肢(指)再植术后全身反应较轻。高位断肢再植,特别是缺血时间较长者,除了血容量不足引起休克和再植肢体血液循环不良外,还可能因心、肾、脑中毒而出现持续高热、烦躁不安甚至昏迷,如出现心率加快、脉弱、血压下降,血红蛋白尿、尿量减少,甚至无尿,均应及时处理。若全身情况无好转,甚至危及生命时,应及时截除再植肢体。

3.定期观察再植肢(指)体血液循环,及时发现和处理血管危象  再植肢(指)体一般于术后 48小时容易发生动脉供血不足或静脉回流障碍。因此应每 1~2 小时观察一次,与健侧对比,做好记录。

正常情况下,再植肢(指)体的指腹饱满、颜色红润、皮温较健侧稍高,毛细血管回流试验提示活力良好,指腹末端侧方切开后 1~2 秒有鲜红色血液流出。若皮肤苍白,皮温降低,毛细血管回流消失,指腹干瘪,指腹侧方切开不出血,则反映动脉供血中断,即动脉危象,常由血管痉挛或血管吻合口血栓所致。一旦发现应解开敷料,解除压迫因素。采用臂丛或硬膜外麻醉,应用解痉药物如罂粟碱、山莨菪碱(654-2),并给予高压氧治疗等。经短时间观察仍未见好转,应立即手术探查,取出血栓,切除吻合口重新吻合,以确保再植肢(指)体存活。若指腹由红润变成暗红色,且指腹张力高,毛细血管回流加快,皮温逐渐降低,指腹切开即流出暗红色血液,则是静脉回流障碍,即静脉危象。长时间静脉危象可致动脉危象,影响再植肢(指)体存活。首先解除压迫因素,指腹切开放血,必要时手术探查。

4.防止血管痉挛、抗血液凝固治疗  除保温、镇痛、禁止吸烟外,持续臂丛或硬膜外麻醉置管,定期注入麻醉药,既可镇痛,亦可保持血管扩张,防止血管痉挛。适当应用抗凝、解痉药物,如右旋糖酐 40 成人 500ml 静脉滴注,每日 2 次,持续 5~7 天,儿童用量酌减。还可用低分子肝素、复方丹参注射等。

5.抗生素应用  肢(指)体离断时,污染较重,加之手术时间长,应采用抗生素,以预防感染。

6.再植肢(指)康复治疗  骨折愈合、拆除外固定后,应积极进行主动和被动功能锻炼,并辅以物理治疗,促进功能康复。若肌腱粘连,应行松解术。若神经、肌腱需二期修复,应尽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