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烧伤伤情的因素
烧伤伤情主要由烧伤面积、烧伤创面深度、合并伤与复合伤、病人基本情况等四个方面决定。
1.烧伤面积(burn area) 直到目前,临床上仍主要靠肉眼、凭经验较粗略地估算烧伤创面占全身总体表面积(total body surface area,TBSA)的百分数来表示烧伤面积。国内外有很多种估算烧伤面积的方法,国内常用的估算方法有中国九分法(Chinese rule of nine)和手掌法等,而对于一些更小面积的烧伤创面可直接用烧伤绝对面积表示。虽然有学者尝试将3D 照相、扫描成像等技术应用于人体烧伤面积的精确计算,但由于实效性不足等原因,至今仍未能在临床上广泛应用。
(1)中国九分法:是由第三军医大学(现陆军军医大学)在 20 世纪 60 年代初,通过总结中国健康人体不同部位占全身总体表面积的百分比而形成的。其将成人不同部位体表面积划分为若干个 9%,即头面颈部占 1 个 9%,双上肢占2个9%,前后躯干加会阴占 3 个 9%,双下肢加臀部占 5 个 9% 加 1%,共为 100%。与成人相比,小儿主要表现为头部占比相对较大,而双下肢与臀部占比相对较小。通常,小儿头面颈部面积按[9+(12- 年龄)]% 估算,双下肢面积按[46-(12- 年龄)]% 估算。人体不同部位具体占比详见表 10-1 与图 10-1、图 10-2。

图 10-1 估算成人体表面积的中国九分法
图 10-2 小儿烧伤面积的估算
(2)手掌法:成人或儿童五指并拢,一个掌面的面积约为自身总体表面积的 1%,故将应用病人自己掌面大小来估算烧伤面积的方法称为手掌法。一整只手包含掌面、掌背与指缝,其全部面积为自身总体表面积的 2.5%,两只手总面积为自身总体表面积的 5%(图 10-3)。
图 10-3 手掌法估算烧伤面积
2.烧伤创面深度(burn depth) 烧伤创面深度决定着创面的治疗方式与愈合结局。直到目前,临床上仍主要靠肉眼判断烧伤创面深度。虽然有一些学者探索应用如红外血流成像、近红外成像、超声等仪器精确诊断烧伤创面深度,但由于实用性不足等原因在临床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当前国内外烧伤学界仍主要采用三度四分法诊断烧伤创面深度,即Ⅰ度烧伤、浅Ⅱ度烧伤、深Ⅱ度烧伤、Ⅲ度烧伤(表 10-2,图 10-4)。

图 10-4 烧伤创面深度的三度四分法
(1)Ⅰ度烧伤(first degree burn):主要为皮肤表皮受损,可包括伤及角质层、透明层、颗粒层、棘层,但基底层健在。局部主要表现为红肿,故又称红斑性烧伤。有明显疼痛和烧灼感,皮温稍增高,3 天左右局部由红转为淡褐色,表皮皱缩脱落愈合。可有短时间的色素沉着,不留瘢痕。Ⅰ度烧伤损伤轻,对机体影响小,故临床上不将Ⅰ度烧伤计入烧伤总面积。
(2)Ⅱ度烧伤(second degree burn,partial thickness burn):烧伤部位往往表现为大小不一的水疱,故又称水疱性烧伤。根据烧伤损及皮肤的深浅不同而分为浅Ⅱ度烧伤与深Ⅱ度烧伤。
1)浅Ⅱ度烧伤(superficial partial thickness burn):烧伤创面深度累及真皮浅层,但部分生发层仍健在。主要表现为受伤部位局部红肿,可有大小不一的水疱,水疱内含黄色等血浆样液体或因蛋白凝固而呈胶冻状。去除水疱腐皮后,可见创面潮红、脉络状或颗粒状扩张充血的毛细血管网,在伤后1~2 天表现更为明显。创基质地较软,温度较高,痛觉敏感,疼痛剧烈。若无感染等并发症,约在 10天至 2 周后愈合。愈合后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一般不遗留瘢痕,不影响功能。
2)深Ⅱ度烧伤(deep partial thickness burn):烧伤损及真皮乳头层以下,但仍残留部分网状层与皮肤附件。烧伤局部表现为肿胀,或有较小的水疱。去除腐皮后,创面微湿、微红或红白相间。触之较韧,感觉迟钝,温度较低,拔毛有疼痛感。如见到真皮血管丛淤血或栓塞,提示为较深的深Ⅱ度烧伤。因人体不同部位真皮厚度不一,深Ⅱ度烧伤的临床变异较多,浅的接近浅Ⅱ度,深的临界Ⅲ度。由于残存真皮内有毛囊、汗腺等皮肤附件,故仍可经自行上皮化而愈合。如创面无感染、受压等,一般可在3~4 周左右自行愈合。一方面,在深Ⅱ度创面上皮化过程中通常会有较丰富的肉芽组织形成,故愈合后往往遗留较明显的瘢痕而影响外观,且由于瘢痕增生、挛缩等原因,易造成局部功能障碍。另一方面,新生上皮较脆弱,与其下层组织连接不牢固,且缺乏韧性和弹性,摩擦后易出现水疱、破损,是造成残余创面的重要原因之一。
(3)Ⅲ度烧伤(third degree burn,full thickness burn):又称全层烧伤,烧伤损及全层皮肤,甚至可深达肌肉、骨骼、内脏等。Ⅲ度烧伤后皮肤坏死、脱水而形成焦痂(eschar),故又称为焦痂型烧伤。创面通常呈蜡白或焦黄,甚至炭化;质硬如皮革,干燥、无渗液,针刺和拔毛无痛觉,因无血运而温度较低。因真皮下血管丛发生栓塞而可见粗大栓塞的树枝状血管网。由于Ⅲ度烧伤致皮肤及其附件全部损毁,一般需手术切痂、自体皮肤移植才能修复。未及时手术者在烧伤 3~4 周后焦痂脱落形成肉芽创面,创面面积较小者(如创面直径小于 3cm),可由创周健康上皮细胞或其他来源的干细胞经迁移、增殖、上皮化而愈合。
(4)其他:有学者将介于深Ⅱ度与Ⅲ度之间的烧伤称为混合度烧伤(mixed thickness burn)。也有部分学者将损及深筋膜以下组织如肌肉、骨骼等的烧伤称为Ⅳ度烧伤(forth degree burn),故而形成四度五分法,但临床主流仍以三度四分法进行烧伤创面深度分类。另外,烧伤创面深度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可能在烧伤即刻表现为浅度烧伤,随着时间延长而逐渐加深,故一般要求在伤后 72 小时左右重新评估,修正烧伤创面深度的诊断。
3.合并伤与复合伤
(1)吸入性损伤(inhalation injury):是烧伤常见的合并伤,由热力等同一损伤因素所引起。指在火焰、热气体与粉尘等烧伤时,特别是在较密闭的室内环境事故现场中,伤员常常因惊恐慌乱、大声呼救等而在短时间内吸入大量灼热空气、一氧化碳、含有毒物质的烟尘等,轻者造成呼吸道不同程度的损害,重者则瞬间中毒、窒息身亡。吸入性损伤早期由于通气或气体交换障碍、上呼吸道梗阻等,而引起缺氧并加重伤情,是烧伤早期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
(2)复合伤(combined injury):指烧伤过程中,由除热力以外的其他致伤因素如跌倒、砸伤等造成的软组织、骨骼、血管、内脏等损伤,将显著加重烧伤病情。
4. 病人基本情况 年龄、平时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甚至性别等病人基本情况,均能影响烧伤的严重程度。
(二)烧伤严重程度分类 烧伤严重程度主要由烧伤面积、烧伤创面深度决定,故有学者将二者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评估,而称为烧伤指数(burn index)。烧伤指数至少有两种计算方法,即(Ⅲ度烧伤面积+Ⅱ度烧伤面积)/2,或Ⅲ度烧伤面积+2/3×深Ⅱ度烧伤面积+1/3×浅Ⅱ度烧伤面积。除烧伤面积与烧伤创面深度外,有学者将病人性别、年龄、合并吸入性损伤及其程度等进行赋值,形成简明烧伤严重指数(Abbreviated Burn Severity Index,ABSI),用于判断烧伤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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