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治病必求于本。”治病求本,是指在错综复杂的证候表现中,必须探求疾病的根本原因,针对疾病的本质确定正确的治疗方法,这是中医治疗疾病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治疗原则。“本”与“标”是一对相对概念,有多种含义,在一定条件下“标”与“本”可以相互转化。若从正气与邪气来判断,正气为本,邪气为标;从病因与证候表现来判断,病因为本,证候表现为标;从疾病的先后顺序来判断,原发病为本,继发病为标。证候表现是疾病的外在表现,它并不一定能反映疾病的本质,有的甚至可能是假象,只有充分了解疾病的各个方面,通过综合分析判断,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掌握标、本转化规律,始终抓住疾病的主要矛盾,才能明确相应的治疗原则。
临床上用推拿治疗软组织损伤性疼痛,若能确定原发性疼痛病灶的位置,加以施治,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若将继发性的疼痛位置或传导性的疼痛位置误认为是原发性病灶,则会舍本逐末,很难取得满意的疗效。再如,腰椎小关节滑膜嵌顿引起的急性腰痛,若能明确诊断,及时选择合适的体位和治疗手法,可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若误诊为急性腰扭伤而加以治疗,则难以取效,甚至会加重病情。
临床运用治病求本这一原则时,要正确处理“正治与反治”的关系。《素问·至真要大论》曰:“逆者正治。”正治法,即逆治。正治法是推拿临床中最常用的治疗法则之一。如胃火炽盛所致的胃痛,可以采用挤压类、摆动类手法以达到泻热通腑的作用;而由于受寒导致的胃痛,可以采用擦法、摩法以达到温阳散寒止痛的目的。反治法,是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法则,又称“从治”。临床适用于病情复杂、严重的疾病。如伤食所致的腹泻,在治疗时不能单用止泻的方法,必须用消食导滞的方法方能治愈。临床中有些疾病往往表现出来的证候与病变的性质不符合,出现假象,因此辨证非常重要,不仅要观察疾病的外在表现,还要抓住疾病的本质,有针对性地治疗。
在复杂多变的病证中,常有标本、主次的不同,因此在临床运用治病求本这一原则时,也应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根据标本缓急,灵活变通施治。当治疗急性病证时,要“急则治其标”,标急不治,其本难除。此时的治标是在临时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是后续治本的权宜之计。如遇到急性胆绞痛的患者,在没有其他医疗条件的情况下,不能确诊是急性胆囊炎还是胆石症,可以采用重力按压胆囊穴或右侧背部相应节段压痛点,以达到缓急止痛的目的,既缓解了症状,又为后续治疗争取了时间。又如小儿惊风病证,患儿出现高热、气急鼻煽、神志不清、牙关紧闭、四肢抽搐等危急症状时,应以镇惊开窍为主,治以掐人中、拿合谷、掐端正、掐老龙、掐十宣、掐威灵等,待标急的情况缓解后,再辨证求因,审因论治,或清热,或导痰,或消食以治其本。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标本并重,则应“标本同治”。如治疗脊椎小关节紊乱所致的急性腰痛时,若肌痉挛疼痛不除,则很难纠正脊椎小关节紊乱;而脊椎小关节紊乱不纠正,又难以消除肌痉挛疼痛,此时要遵循“标本同治”的原则,应在放松肌肉、缓解肌肉痉挛的前提下,施以整复手法,纠正小关节紊乱,从而达到治愈的目的。
临床上疾病的证候表现复杂多变,标与本的关系也是相对的,临证时要注意不被假象所迷惑。当不明确标本时,则应先治其标,去伪存真,由标及本,掌握标本相互转化的规律,做到治病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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