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妇女一生各期的生理特点采取不同的保健措施。
·定期进行妇女常见病和恶性肿瘤普查普治,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避免非意愿妊娠。
·做好妇女劳动保护,确保女职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注重妇女心理卫生,做好女性心理保健。
妇女保健工作的任务包括妇女各期保健,妇女常见病和恶性肿瘤的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女劳动保护,女性心理保健,社区妇女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一)妇女各期保健
1.青春期保健 青春期保健应重视健康与行为方面的问题,以加强一级预防为重点:①自我保健:加强健康教育,使青少年了解自己生理、心理上的特点,懂得自爱,学会保护自己,培养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合理安排生活和学习,有适当的运动与正常的娱乐,注意劳逸结合;②营养指导:注意营养成分的搭配,提供足够的热量,定时定量,三餐有度;③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成长十分重要;④健康教育:青春期是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的时期,如正确保护皮肤,防止痤疮,保护大脑,开发智力,远离烟酒;⑤性知识教育:通过性教育使少女了解基本性生理和性心理卫生知识,注意经期卫生,正确对待和处理性发育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减少非意愿妊娠率,预防性传播疾病。二级预防包括小儿、妇科常见病的筛查和防治。通过学校保健等普及对青少年的体格检查,及早筛查出健康和行为问题;三级预防包括对青年女性疾病的治疗与康复。
2.生育期保健 主要是维护生殖功能的正常,保证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应以加强一级预防为重点:普及孕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二级预防:使妇女在生育期因孕育或节育导致的各种疾病,能做到早发现、早防治,提高防治质量;三级预防:提高对高危孕产妇的处理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我国提供孕前保健的检查措施有结婚前和受孕前两个时间窗。婚前检查为即将婚配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提供的保健服务,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是通过医学检查手段发现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给予及时治疗,并提出有利于健康和出生子代素质的医学意见。一是“暂缓结婚”,如精神病在发病期间,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期间,重要脏器疾病伴功能不全,患有生殖器发育障碍或畸形;二是“不宜结婚”,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是“不宜生育”,严重遗传性疾病患者。
3.围产期保健(perinatal health care) 指一次妊娠从妊娠前、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哺乳期为孕产妇和胎儿及新生儿的健康所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措施,从而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1)孕前保健:选择最佳的受孕时机,有计划妊娠,以减少许多危险因素和高危妊娠。在国家取消强制性婚前检查后,提倡计划妊娠,建议在受孕前3~6个月进行孕前健康检查,目的是在受孕前进入最佳的健康状态,包括进行生殖相关的健康保健,包括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检查和健康咨询。孕前仔细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族和遗传病史,积极治疗对妊娠有影响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心脏病等,选择适宜时间受孕,告知两次妊娠间隔时间最好在2~5年,不宜妊娠者应及时告知。妊娠前健康的心理和社会环境也很重要,戒烟酒,避免接触有毒物质和放射线。孕前3个月补充叶酸或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可明显降低胎儿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心脏病等风险,若前次有不良孕产史者,此次受孕应向医师咨询,作好孕前准备,以减少高危妊娠和高危儿的发生。
(2)妊娠早期保健:妊娠早期是胚胎、胎儿分化发育阶段,易受外界因素及孕妇疾病的影响,导致胎儿畸形或发生流产,应注意防病致畸。早孕期保健主要有以下目的:①尽早确定妊娠和妊娠胎数,排除异位妊娠,根据孕早期胚胎发育确定准确的孕龄,对于多胎妊娠确定绒毛膜性。②预防出生缺陷。妊娠早期是胚胎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评估孕前保健情况,避免接触有害化学制剂和放射线,避免密切接触某些宠物,避免病毒感染等有害物质。③做好预防流产相关知识宣教,指导妊娠早期营养和生活方式,保证充足睡眠,适当活动,避免高强度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避免精神受刺激,保待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④进行高危妊娠初筛,了解有无不良孕产史、家族成员有无遗传病史;了解有无慢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慢性病史,对于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告知并及时终止妊娠;高危妊娠继续妊娠者,严密观察,严格执行转诊制度。⑤出生缺陷的妊娠早期筛查,在妊娠10~14周可以进行早孕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和胎儿严重畸形的早孕期筛查(如无脑儿、严重心脏病、胎儿严重水肿等)。无创产前检测(NIPT)技术在妊娠12~22+6周之间进行。
(3)妊娠中期保健:妊娠中期是胎儿生长发育较快的阶段。胎盘已形成,不易发生流产,妊娠晚期并发症尚未出现。在此阶段,需要进行下列的保健:①出生缺陷的筛查,中孕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无创产前检测技术(NIPT)、胎儿结构异常的超声筛查等方法筛查出生缺陷。②妊娠并发症的筛查,妊娠期糖尿病、早产、前置胎盘等妊娠常见的并发症均可以在此阶段进行。③胎儿生长监测和评估,早期发现胎儿生长受限。④加强营养,补充铁、钙等矿物质;改变生活习惯,监测胎动、宫缩。⑤孕产妇心理评估,做好母亲的角色定位,早期发现孕产妇抑郁症,并及时处理。
(5)妊娠晚期保健:妊娠晚期胎儿生长发育最快,体重明显增加。加强妊娠晚期营养及生活方式、孕妇自我监护、分娩及产褥期相关知识、母乳喂养、新生儿筛查及预防接种等宣教。定期行产前检查,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防治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胎膜早破、早产、产前出血等),及早发现且及时纠正胎儿宫内缺氧,作好分娩前的心理准备,选择对母儿合适的分娩方式。指导孕妇作好乳房准备,提供母乳喂养等方面的知识,有利于产后哺乳。
(5)分娩期保健:分娩期是整个妊娠安全的关键,提倡住院分娩,高危孕妇应提前入院。近年我国卫生行政部门针对分娩期保健提出“五防、一加强”,内容是:防产后出血(及时纠正宫缩乏力,及时娩出胎盘,注意产后2小时的出血量),防产褥期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院外未消毒分娩者应用破伤风抗毒素注射防新生儿破伤风,防产妇产褥期感染),防产程停滞(注意胎儿大小、产道情况、产妇精神状态,密切观察宫缩,定时了解宫颈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情况),防产道损伤(尽量减少不必要干预及不适当操作或暴力,提高接产质量),防新生儿窒息(及时处理胎儿窘迫,接产时作好新生儿抢救准备);“一加强”是加强产时监护和产程处理。
(6)产褥期保健:产褥期保健均在初级保健单位进行,产后访视应在产后3日内、产后14日、产后28日进行(详见第十八章第三节“产褥期处理及保健”)。
(7)哺乳期保健: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通常为1年。为保护母婴健康,降低婴幼儿死亡率,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是哺乳期保健的中心任务(详见第三十五章第二节“母乳喂养”)。我国目前三级医疗保健网较健全,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街道妇幼保健组织,对母婴进行家庭访视。许多药物能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哺乳产妇用药需慎重。哺乳期最好采用工具避孕(详见第三十五章第一节“避孕”)。
4.围绝经期保健 妇女在40岁左右开始进入围绝经期,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绝经相关的生理变化可以延缓到50岁以后。有部分妇女在此期前后出现因性激素减少所引发的一系列躯体和精神心理症状。围绝经期保健内容有:①合理安排生活,重视蛋白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摄入,保持心情舒畅,注意锻炼身体;②保持外阴部清洁,预防萎缩的生殖器发生感染;防治绝经过渡期月经失调,重视绝经后阴道流血;③体内支持组织及韧带松弛,容易发生子宫脱垂及压力性尿失禁,应行肛提肌锻炼,加强盆底组织的支持力;④此期是妇科肿瘤的好发年龄,应每年定期体检;⑤在医师指导下,采用激素补充治疗、补充钙剂等方法防治绝经综合征、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等发生;⑥虽然此期生育能力下降,仍应避孕至月经停止12个月以后。
5.老年期保健 国际老年学会规定65岁以上为老年期。老年期是一生中生理和心理上一个重大转折点,由于生理方面的明显变化所带来心理及生活的巨大变化,使处于老年期的妇女较易患各种身心疾病:萎缩性阴道炎、子宫脱垂和膀胱膨出、直肠膨出、妇科肿瘤、脂代谢混乱、认知功能障碍等。应定期体格检查,加强身体锻炼,合理应用激素类药物,以利于健康长寿。
(二)定期进行妇女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的普查普治
建立健全妇女疾病及防癌保健网,定期进行妇女疾病及恶性肿瘤的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外阴、阴道、宫颈、双合诊、三合诊)、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和(或)HPV检测、超声检查,筛查妇科恶性肿瘤和乳腺癌。倡导接种HPV疫苗,预防宫颈癌。当普查发现异常时,应进一步检查确诊,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三)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普及节育科学知识,以妇女为中心,大力推广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人工流产只能作为避孕失败后的最后补救手段,不应作为避孕措施。指导育龄夫妇选择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降低非意愿妊娠,预防性病的传播。保证和提高节育手术质量,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确保手术者安全与健康。
(四)做好妇女劳动保护
采用法律手段,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女职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目前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妇女劳动保护和保健的法律,有关规定如下:
1.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妊娠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在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对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导致流产的工作岗位。
2.围产期女职工 顺产假为98日,其中产前休息15日,难产增加产假15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l个婴儿,增加产假15日。女职工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日产假;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日产假。
3.哺乳期 调近不调远,哺乳时间为1年,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多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五)女性心理保健
健康的心理对妇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尤其对女性度过一生中几个特定的时期更重要。
1.月经期心理卫生 月经初潮来临,身心发生的巨大变化会造成少女困惑、焦虑和烦躁,这需要对少女进行适当的性教育。月经周期中激素水平变化可能和相应的情绪变化有关,在经前期雌激素水平低时,情绪常消极;经期前后的乏力、烦躁不安、嗜睡、少动为常见的心理行为症状,需适当运动加以放松。相反,生活方式改变、环境变迁、工作紧张等引起的情绪障碍,也可导致月经周期混乱和闭经。
2.妊娠期和分娩期心理卫生 妊娠期的心理状态分为3个时期:较难耐受期、适应期和过度负荷期。孕妇最常见心理问题为焦虑或抑郁状态:对妊娠、分娩、胎儿和产后等方面的关心或担心。这时的心理卫生保健重点是充分休息,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分娩期常见的心理问题是不适应心理(对于环境陌生和对分娩的紧张)、焦虑紧张心理(担心新生儿有缺陷、分娩不顺利,会影响宫缩而难产)、恐惧心理(会加剧分娩的疼痛,大量消耗体力和精力,导致宫缩乏力、产程延长)、依赖心理。因此,在分娩过程中,医护人员要耐心安慰孕妇,提倡开展家庭式产房,有丈夫或家人陪伴,以消除产妇的焦虑和恐惧。
3.产褥期心理卫生 产妇在产后两周内特别敏感,情绪不稳定,具有易受暗示和依赖性强等特点。常见的心理问题是焦虑和产后抑郁,而心理因素可直接兴奋或抑制大脑皮质,刺激或抑制催乳素及缩宫素释放,影响母乳喂养。产褥期的心理保健要依靠家人和社区妇幼保健人员及时了解产妇的心理需要和心理问题,鼓励进行母乳喂养和产后锻炼,并进行心理疏导。
4.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的心理卫生 人工授精解决男性不育问题,其中使用供体的精子前需经已婚夫妻双方同意,要求他们签署知情同意书。孩子出生后,应保护妇女和孩子的利益,不得歧视她们。体外受精解决妇女因输卵管堵塞而引起的不育问题,体外受精的成功率目前仍较低,可能导致多胎妊娠,导致孕妇的病患率和死亡率增加,而且这些妇女还承受着为丈夫“传宗接代”的心理压力,所以要密切观察她们的身心健康。
5.围绝经期及老年期心理卫生 围绝经期及老年期妇女体内雌激素水平显著降低,引起神经体液调节紊乱,导致绝经前后的心理障碍。主要是抑郁、焦虑及情绪不稳定、身心疲劳、孤独、个性行为改变,随着机体逐步适应,内分泌环境重新建立平衡,这些心理反应也会逐渐消失。必要时加强心理咨询、健康教育和激素替代治疗,并鼓励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加社会文体活动。
6.与妇科手术有关的心理问题
(1)行子宫、卵巢切除手术的心理问题:由于受术者对卵巢、子宫的功能认识不足,当因病需行子宫和(或)卵巢切除时容易产生许多顾虑,担心自己女性形象受损,自我完整感丧失,担心会影响夫妻性生活等,患者会表现出情绪低落、苦闷、抑郁。对子宫、卵巢切除的患者应重视术前心理咨询,医师应向患者说明手术的必要性及方法,告知术后不会影响夫妻性生活,也不会改变妇女形象,可定期补充适当的性激素类药物,还要做好患者丈夫和家属的工作,多方面减少患者的压力和精神负担。
(2)行输卵管结扎术的心理问题:绝育手术输卵管结扎术并不影响卵巢功能和夫妻间的性生活。但行绝育手术的女性多为健康个体,对手术容易产生恐惧、疼痛、怕出现手术后遗症的心理。因此,术前应仔细检查受术者有无神经衰弱、癔症等心理疾病,并告知手术原理,缓解其不良心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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