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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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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事忌

《纂要》曰:“是月勿食龟鳖肉,令人水病。勿食陈脯,勿食鸳鸯,令人恶心。勿食生菜,发宿疾。勿食生韭,多涕唾。勿食黄鼠,损神气。勿食虾蚌带甲之物,勿食獐肉,动气。勿食火焙食物。”

《翰墨全书》曰:“是月二十五日为掠剩大夫忌,勿犯交姤,凶。至后十日,夫妇当戒容止。”

《纂要》曰:“是月十二日、二十二日,忌裁衣交易。”

《千金翼》曰:“冬至后庚辛日,不可交合,大凶。”

又曰:“勿枕冷石铁物,令人目暗。”

又曰:“初四日勿责谴下人,大忌。”

又曰:“十一日不可沐浴,勿以火炙背。”

又曰:“勿食螺蛳螃蟹,损人志气,长尸虫。”

《云笈七签》曰:“二十日不宜远行。二十日不可问疾。不用子日,犯月建,作事不吉。”

《礼仪志》曰:“至日钻燧取火,可止瘟病。是日勿多言,当闭关静坐,以迎一阳之生,不可用作。”

《云笈七签》曰:“仲冬肾气旺,心肺衰,宜助肺安神,调理脾胃。无乖其时,勿暴温暖,勿犯东南贼邪之风,令人多汗,腰脊强痛,四肢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