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日时不宜用申,犯月建,百事不利。初八、二十二,忌裁衣交易。”
“初七日勿想恶事。”
《白云忌》曰:“七月勿食莼,上有蠲虫,害人。勿食韭,损目。”
《千金方》曰:“勿食鹿獐,动气。勿食茱萸,伤神气。”
孙真人曰:“勿食雁,伤人。勿多食菱肉,动气。勿食生蜜,令人暴下霍乱。勿食猪肺,勿多食新姜。”
《法天生意》曰:“立秋后十日,瓜宜少食。”
《月令》云:“立秋勿食煮饼及水溲饼,勿多食猪肉,损人神气。”
《杨公忌》曰:“初一日、二十九日不宜问疾。”
“是月初七为道德腊,十五日为中元,二日戒夫妇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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