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部位辨证,是指按外科疾病发生的上、中、下部位进行辨证的方法,又称“外科三焦辨证”。外科疾病的发生部位不外乎上部(头面、颈项、上肢)、中部(胸腹、腰背)、下部(臀腿、胫足)。部位辨证的思想源于《素问·太阴阳明论》“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及《灵枢·百病始生》“风雨则伤上,清湿则伤下……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等之说。而清代高锦庭在《疡科心得集》例言中云:“盖疡科之证,在上部者,俱属风温风热,风性上行故也;在下部者,俱属湿火湿热,水性下趋故也;在中部者,多属气郁火郁,以气火之俱发于中也。其间即有互变,十证中不过一二。”首先归纳上、中、下三部的发病特点,进而提出外科病位辨证的思想,以上、中、下三个部位作为探讨其共同规律的出发点,与其他辨证方法相互补充、相互联系,对临床应用具有简洁而有效的指导作用。其具体辨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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