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行特性
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直观观察和朴素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性概念,是用以识别各种事物的五行属性的基本依据。“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是对五行特性的经典性概括。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指树木的枝条具有生长、柔和,能屈又能伸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炎”,是焚烧、炎热、光明之义;“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温热、上升、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爰”,通“曰”;“稼”,即种植谷物;“穑”,即收获谷物。稼穑,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说。
“金曰从革”:“从”,顺也;“革”,即变革。是指金有刚柔相济之性:金之质地虽刚硬,可作兵器以杀戮,但有随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即滋润、濡润;“下”即向下、下行。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
(2)事物与现象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依据五行各自的特性,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进行归类,从而构建了五行系统。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
自然界 | 五行 | 人体 | ||||||||||||
五音 | 五味 | 五色 | 五化 | 五气 | 方位 | 季节 | 五脏 | 五腑 | 五官 | 形体 | 情志 | 五声 | 变动 | |
角 | 酸 | 青 | 生 | 风 | 东 | 春 | 木 | 肝 | 胆 | 目 | 筋 | 怒 | 呼 | 握 |
徵 | 苦 | 赤 | 长 | 暑 | 南 | 夏 | 火 | 心 | 小肠 | 舌 | 脉 | 喜 | 笑 | 忧 |
宫 | 甘 | 黄 | 化 | 湿 | 中 | 长夏四时 | 土 | 脾 | 胃 | 口 | 肉 | 思 | 歌 | 哕 |
商 | 辛 | 白 | 收 | 燥 | 西 | 秋 | 金 | 肺 | 大肠 | 鼻 | 皮 | 悲 | 哭 | 咳 |
羽 | 咸 | 黑 | 藏 | 寒 | 北 | 冬 | 水 | 肾 | 膀胱 | 耳 | 骨 | 恐 | 呻 | 栗 |
3.事物五行属性的归类依据和方法
中医学在天人相应思想指导下,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结构的四方方位,时间结构的五季或四时,人体结构的五脏为基本框架,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以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按其属性进行归纳,从而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联系起来,形成了联系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用以说明人体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
事物和现象五行归类的方法,主要有取象比类法和推演络绎法两种。
取象比类法:“取象”,即是从事物的形象(形态、作用、性质)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征象;“比类”,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与某种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
推演络绎法:即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归属,推演归纳其他相关的事物,从而确定这些事物的五行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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