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问诊 登录 注册

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首页 / 医典 / 《医宗必读》 / 水火阴阳论

水火阴阳论

天地造化之机,水火而已矣。宜平不宜偏,宜交不宜分。火性炎上,故宜使之下;水性就下,故宜使之上。水上火下,名之曰交。交则为既济,不交则为未济。交者生之象,不交者死之象也。故太旱物不生,火偏盛也;太涝物亦不生,水偏盛也。煦之以阳光,濡之以雨露,水火和平,物将蕃滋,自然之理也。人身之水火,即阴阳也,即气血也。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然物不生于阴而生于阳,譬如春夏生而秋冬杀也。又如向日之草木易荣,潜阴之花卉善萎也。故气血俱要,而补气在补血之先;阴阳并需,而养阳在滋阴之上。是非昂火而抑水,不如是不得其平也。此其义即天尊地卑,夫倡妇随之旨也。若同天于地,夷夫于妇,反不得其平矣。又如雨旸均以生物,晴阳之日常多,阴晦之时常少也。俗医未克见此,而汲汲于滋阴,战战于温补,亦知秋冬之气,非所以生万物者乎?何不以天地之阴阳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