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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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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机真脏论

太过则令人善怒。

怒,旧本皆作忘。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木太过,甚则忽忽善怒,眩冒巅疾,则忘当作怒。

如乌之喙者。

新校正云:平人气象论云,如乌之喙。又,别本喙作啄。

十日之内死。

日,旧本皆作月。王冰注云:期三百日内死,按日当作月。

真脏来见。

旧本皆作来见。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真脏未见,来字当作未字之误也。

若人一呼五六至。

呼,旧本皆作息。新校正云:按人一息脉五六至,何得为死?必息字误,息当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