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病施术部位
治疗各种痧症时常用下述部位。
1.面部 常在两眉间及太阳穴处施扯痧术。水沟(人中)穴处,多用掐痧法。
2.舌尖 常用扯痧法。
3.颈项部 颈项部除喉结外,均可施用扯痧法。颈椎后正中部位也可用刮痧法施术。
4.胸胁及腹部 可用扯痧法、刮痧法及焠痧法。
5.四肢 多在四肢屈面施术,多用刮痧法。上肢前臂前面及肘部前面,还可用扯痧及挤痧法。
6.背部 常用刮痧法,按脊柱正中线及其两旁共3条线刮拭。
7.腋下、腘窝及脚跟 常用拨痧法,用中指或拇指弹拨上述部位之条索状物,以有放射性麻痛、电感为佳。腘窝部还可用放痧法或刮痧法。
8.十指 常用“放痧”法,急痧症常用之。施术部位可在十指指尖或指甲正中后方近指甲处。
(二)防病保健及美容施术部位
1.头面部 常用刮痧板施以刮法。对部分保健要穴(如百会、四神聪)可重点刮拭、点按。
2.背部 按脊柱正中线及其两旁共
3条线刮拭。
3.四肢 多沿十二经脉在四肢部的循行部位刮拭。对部分保健要穴(如足三里、三阴交)可重点施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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