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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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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发汗吐下后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此第十卷第二十二篇。凡四十八证。前三阴三阳篇中。悉具载之。(此与第十七十八语意同。)上记十一篇。叔和分经及述经外之余言。附己意以撰次之。合经亦十一篇。共目二十二。以为全成仲景氏未韦之遗书者也。而第十七。十八。二十二。三篇。则又皆抱空名而拥虚位。无册条之可检。实则一十九篇之条册耳。皆叔和所纪之旧额如此。世固有少此以为非仲景之全书而起其说者。呜呼。是书也。仲景之作于建安。汉年号也。出自叔和之撰述。晋太医令也。相去虽不甚远。盖已两朝相隔矣。是仲景之全书。非仲景之全书。诚不可晓也。然纵非全是。不是全非。

断可言也。是是非非。全责在我。反我自责。则是不是。非不非。全不全。自有可见者在也。见一焉。则仲景之所以为仲景者。可寤寐皆得全见之矣。其神其妙。又何待言。凡我同袍。尚期同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