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六《杂病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一。
哕,以草刺鼻,嚏而已;无息而疾迎引之,立已;大惊之,亦可。
疾迎引之者,以草刺无息,可疾迎更刺,引大惊令□,哕愈。
平按:《灵枢》、《甲乙》“亦可”下有“已”字。注“令”下原缺一字,原钞于左方注有“动”字,谨拟作“动”,袁刻空三格,不合。

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六《杂病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一。
哕,以草刺鼻,嚏而已;无息而疾迎引之,立已;大惊之,亦可。
疾迎引之者,以草刺无息,可疾迎更刺,引大惊令□,哕愈。
平按:《灵枢》、《甲乙》“亦可”下有“已”字。注“令”下原缺一字,原钞于左方注有“动”字,谨拟作“动”,袁刻空三格,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