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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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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

凡药冲淡和平。不寒不热。则非毒矣!即或秉阳之气为热。秉阴之气为寒。而性不甚过烈。亦非毒矣!至于阴寒之极。燥烈之甚。有失冲淡和平之气者。则皆为毒。然毒有可法制以疗人病。则药虽毒。而不得以毒称。若至气味燥迫。并或纯阴无阳。强为制伏。不敢重投者。则其为毒最大。而不可以妄用矣!如砒霜 砂巴豆凤仙子草乌射罔钩吻。是热毒之杀人者也。水银铅粉木鳖 。是寒毒之杀人者也。蓖麻商陆野狼牙。是不寒不热。性非冲和。寓有辛毒之气。而亦能以杀人者也。然绣窃谓医之治病。凡属毒物。固勿妄投。即其性非毒烈。而审症不真。辨脉不实。则其为毒最大。而不可以救矣!况毒人之药。人所共知。人尚知禁。若属非毒。视为有益。每不及防。故余窃见人病。常有朝服无毒之药。而夕见其即毙者。职是故也。因附记以为妄用药剂一戒。